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变配电系统接地,设备接地以及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不适用于电子防雷装置。电子防雷装置执行本安装计价定额第十三册中相关子目。
二、户外接地母线敷设不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内容,其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或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中相关项目。户外接地沟开挖量一般情况下挖沟的沟底宽按0.4m、上宽按0.5m、沟深按0.75m,每米沟长的土方量按0.34m3计算。如设计要求埋深不同时,则按实际土方量计算。
三、本章定额不适于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采用换土或化学处理的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的测定工作按规定另计。
四、本章定额中,避雷针的安装、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均已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
五、独立避雷针的加工制作执行本册“一般铁构件”制作定额。
六、防雷均压环安装定额是按利用建筑物圈梁内主筋作为防雷接地连接线考虑的。如果采用单独扁钢或圆钢敷设作均压环时,可执行“户内接地母线敷设”定额。
七、利用铜绞线作接地引下线时,配管、穿铜绞线执行本册第十三章中同规格的相应项目。
八、避雷针安装在金属容器顶、壁上,不包括针体。装在水泥杆上,包括避雷引下线安装。
九、卫生间等电位盒安装执行一般接线盒安装定额,材料费按实另计。到等电位盒的接地线焊接若利用土建圈梁内主筋,可套用均压环敷设子目基价乘以系数0.5,若采用单独扁钢或圆钢敷设,可执行“户内接地母线敷设”定额。
计算规则
一、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二、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长度“10m”为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
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计算主材费时应另增加规定的损耗率。
三、接地跨接线以“10处”为计量单位,适用于不需敷设接地线的金属物断联点,例如道轨、金属管道等。只有非电气设备或管道在要求接地时,方可套用接地跨接线安装定额。
如:管件跨接(防静电)利用法兰盘螺栓,钢轨利用鱼尾板固定螺栓。平行管道采用焊接,屋顶金属旗杆采用焊接,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电机接地、配电箱、管子接地、桥架接地等均不在此列。户外独立的配电装置构架均需接地,每副构架按“处”计算。计算构架接地后,不得再重复计算接地母线和接地极工程量。
四、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安装,以“根”为计量单位,独立避雷针安装以“基”为计量单位。长度、高度、数量均按设计规定。独立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应执行“一般铁件”制作定额或按成品计算。
五、半导体少长针雷装置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安装高度分别执行相应定额。装置本身由设备制造成套提供。
六、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接地引下线安装以“10m”为计量单位,工程量按垂直引下长度之和为准,每一柱子内按焊接两根主筋考虑,如果焊接主筋数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
七、断接卡子制作安装以“10套”为计量单位,按设计规定装设的断接卡子数量计算,接地检查井内的断接卡子安装按每井一套计算。
八、高层建筑物屋顶的防雷接地装置应执行“避雷网安装”定额,电缆支架的接地安装应执行“户内接地母线敷设”定额。
九、均压环敷设以“10m”为计量单位,主要考虑利用圈梁内主筋作均压环接地连线,焊接按两根主筋考虑,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长度按设计需要作均压接地的圈梁中
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十、钢、铝窗接地以“10处”为计量单位(高层建筑六层以上的金属窗设计一般要求接地),按设计规定接地的金属窗数进行计算。
十一、柱子主筋与圈梁连接以“10处”为计量单位,每处按两根主筋与两根圈梁钢筋分别焊接连接考虑。如果焊接主筋和圈梁钢筋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需要连接的柱子
主筋和圈梁钢筋“处”数按设计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