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设置燃气工程,包括低压镀锌钢管、铸铁管、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室内外管道分界: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
四、各种管道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2.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
3.室内托钩角钢卡制作与安装。
五、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六、编制预算时,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穿墙套管:铁皮管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计算;内墙用钢套管按本章室外钢管焊接定额相应项目计算;外墙钢套管按本册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4.埋地管道的土方工程及排水工程,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5.非同步施工的室内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执行相应定额。
6.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7.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8.室外埋地燃气管道警示带材料费按实计算,安装费用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