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3-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具体的适用范围见各册说明。本计价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另行发布);
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及其他工程。
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单价为28.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辅助材料中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中已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100m)和垂直运输(±10m);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300m)和垂直运输(高度20m以下);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九、本定额不包括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
工具用具性小型机械及施工仪器、仪表的耗用量,该项“工具用具使用费”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
十、本定额的缺项,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本市相关定额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十二、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
分册说明
一、《长距离输送管道及其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重庆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项目,适用范围:
1.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1)位于厂区、油田、气田、油库区范围以外,其管线长度在25km以上的输油、输气管道。
(2)由气源供应地(厂)至城市的第一个配气点之间距离在10km以上的输气管道。
(3)由水源地取水点至城市或厂区的第一个储水点之间,管道距离在10km以上的输水管道。
(4)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适用于各种压力、各种介质长距离输送管道。
2.其他工程:适用于市政工程中电力或电信工程中的单孔或多孔混凝土管、镀锌钢管、塑料管(含硬塑料管和双壁波纹管)的埋地管线敷设工程,电信线路敷设与调试工程。
二、本定额是按城区条件编制的,在山区条件施工时按城区乘以不同系数调整(详见章说明)。城区和山区的划分一般规定如下:
1.城区--指管道敷设在地形比较平坦或地形起伏的矮岗、土丘地带(地形的起伏垂直高差在20m范围以内的地带)。
2.山区--指一般的山岭、沟谷地带(地形的起伏垂直高差在20m范围以上的地带)。
三、本定额是按国家和有关工业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编制依据,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1.《长输管道干线敷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SYJ4001-84);
2.《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20-97);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8-94);
4.《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06);
5.《通讯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6.《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7.《民用建筑设计规范》(JGT16-92)。
四、本定额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的,除各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其增加的费用,应按市有关规定执行,无规定时,可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