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模板是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板以及砖地模、混凝土地模、砖胎模编制的,实际使用模板不同时,允许调整。
2.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维护、拆模、集中堆放木模板还包括制作;预制构件木模板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包括装箱和回库维修等工作内容。
3.本章现浇梁(枋)板类(包括现浇屋面板)是以3.6m以内编制的,超过3.6m以上时(室内地坪到山尖二分之一处)按“现浇梁、板超高1m增加工料”项目计算支撑增加费。
计算规则
一、现浇构件模板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构件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多角形柱和矩形倒隅角柱模板按矩形相应定额乘系数1.3。
3现浇框架分别按梁、板、柱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内计算。
4.柱、梁、墙、板相互连接的重迭部分,均不计算模板。
5.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挑檐、雨蓬、阳台),挑出墙外的牛脚梁及板边按现行土建计价定额执行。
6.台阶、梯带模板按现行土建计价定额执行。
7.现浇钢筋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
8.原槽浇灌混凝土基础,不计算模板。
二、预制构件模板
1.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按预制构件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