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工程,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200m以内水平运输、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三、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定额含量内。
四、耐火可塑料定额的材料消耗量中未考虑,因设计压缩比要求而增加的材料消耗量,发生时可按实调整。
五、本章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形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铁丝网及可塑料维护修整的工料消耗,发生时执行辅助工程中的相应项目。
六、定额内不包括用蒸汽、煤气、红外线等烘烤养护要求,发生时可按实调整。
七、执行本章定额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定额项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1.必须是不准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
3.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八、喷涂定额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定额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材质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按相应定额换算。
九、预制块砌筑及安装:
1.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量50kg为界;50kg以内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2.预制块砌筑执行相应部位的砌筑定额:
(1)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异型粘土质耐火砖Ⅱ类砌体;
(2)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粘土质隔热耐火砖砌体;
(3)执行砌筑定额时,应将定额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如其净用量为0.961m3,损耗率为1.5%,定额基价为0.975m3。
计算规则
一、炉窑砌筑工程量的计算,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上标明的尺寸计算,未标明尺寸的部位可按比例尺测算。
二、炉窑砌筑工程量的计算,应按炉窑部位、砖种与施工顺序,根据定额的要求,依次计算。
三、在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下列情况构成的体积:
1.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的体积。
2.断面积小于0.02m2的孔洞。
3.断面积小于0.06m2、长度(或深度)不超过1m的孔洞。
4.炉门喇叭口的斜坡。
5.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
四、凡由异、特型耐火砖(或制品)拼砌而成的孔洞,或异、特型耐火砖本身所带的孔洞均应扣除其体积。
五、耐火喷涂料的工程量计算以“10m\+2”为计量单位,所有炉窑分部位及造型,按重质、轻质和纤维质
耐火喷涂料分别计算。喷涂回弹率(包括修型损失量)的计算公式
如下:
V0=P×(1+K)
式中V0——定额消耗量;
P——定额净用量;
K——定额回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