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种客梯、病床梯、观光梯、杂货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行道等设备的机械部分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
3.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液压电梯的液压装置及液压管道。
6.自动扶梯和自动步行道的金属骨架、驱动装置、曳引链条、拉紧装置、梯级、踏脚板、扶手系统、装饰部分等安装。
7.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5.观光电梯井土建部分。
四、注意事项:
1.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的相应定额计算。
2.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3.运行速度大于4m/s的自动电梯安装,其人工按运行速度2m/s以上的自动电梯安装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3;运行速度大于6m/s以上的自动电梯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05。
4.自动步行道的长度(机头至机尾的轮距)按30m/部考虑,如需增减时,按增减长度的相应定额计算。
5.螺旋升降式自动扶梯安装,按相应的自动扶梯安装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6。
6.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7.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平±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
8.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2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9.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