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橡胶制品原料加工机械设备:切胶机、粉碎机、筛选机、胶浆搅拌机。
2.炼胶机械设备:密炼机、开炼机、热塑机、热塑炼罐、胶片冷却装置、单鼓干燥机。
3.压出机械:橡胶挤出机、胎面挤出机联动装置。
4.浸胶、涂胶设备。
5.压延设备:压延机、干燥冷却机、压延机联动装置、隔离胶粘贴合联动装置。
6.裁断、垫布整理卷布设备。
7.轮胎机械设备。
8.力车胎生产机械设备。
9.胶管生产设备。
10.平带生产设备。
11.V带生产设备。
12.模型制品生产设备。
13.非模型制品生产设备。
14.胶板生产设备。
15.胶布生产设备。
16.乳胶制品生产设备。
17.轮胎翻修设备。
18.再生胶生产设备。
19.试验设备。
20.机械化运输设备。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准备工作,设备、材料水平运输与垂直运输。
2.基础验收、铲麻面、铲铁窝、垫铁设置。
3.开箱检查、清点、记录。
4.设备吊装就位、安装找正、找平、找中心、调整装配随机带来的附件(平台、扶梯、护罩、安全罩)。
5.指导二次灌浆、配合电动机抽芯检查。
6.设备无负荷试运转。
三、本章设备安装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重量60t以上的金属抱杆安装拆除、水平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2.设备除锈、刷漆、绝热、预装配。
3.专用或特殊垫铁、联接轴、地脚螺栓及平台、扶梯、罩的制作。
4.专用的工具、附属轨道的加工制作。
5.无损探伤检验。
6.设备本体法兰以外的工艺管道安装。
7.自控仪表、电气的安装与调试。
8.试车用润滑油、水、电、蒸汽及需用的试车介质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