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本章内“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章节”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的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二、道路工程
(一)拆除旧路及构筑物:
1.拆除定额中均不包括挖、运土石方,挖运土石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执行。2.机械拆除定额中已包括人工配合作业,不另计算。
(二)地基处理:
1.路床(槽)碾压整形定额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2.旧路面凿毛适用于利用旧有路面加铺面层需凿毛旧路面的工程。
3.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地基处理掺石灰定额中含量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不变。(三)道路基层:
1.多渣基层定额中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不变。
2.陶管盲沟定额中不含陶管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道路面层:
1.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按纵向平缝编制,如设计规定为企口缝时,模板乘以系数1.05。2.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已综合了有筋和无筋对工效的影响因素。
3.水泥混凝土路面刻防滑槽定额适用于停车场、停车库、坡道等作特殊面层处理的工程。
4.路面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时,按相应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以设计规定的钢纤维掺量乘以材料基价进入定额基价。
5.沥青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基层拌合料均未包括半成品的场外运输,发生时按相应半成品运输定额执行。
6.定额中的沥青为石油沥青,采用煤油沥青时,按石油沥青用量乘以系数1.2。
7.道路表面特殊处理定额中设计的材料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材料消耗不变。
8.人行道方块设计的材料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消耗不变。
9.隔音屏定额中隔音钢板设计的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消耗不变。
10.临时输电输水管线定额,只适用于按批准的施工组织需要且实际架设的临时输电线路和输水管线的干道工程。
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电缆保护管敷设定额中已包括连接管数量,但未包括垫层的工作内容,发生时可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如设计采用的管材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但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不变。
2.标杆安装定额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柱式标杆安装定额中按单柱式编制。若安装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0。
3.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定额执行,并对材料进行换算。
4.线条的定额宽度:实线及分界虚线为15cm,黄侧石线为20cm。若实际宽度与定额宽度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按比例换算。
5.线条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护线帽的摊销,箭头、字符标记的其他材料费中已包括了模具的摊销,均不另计算。
6.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40~80km/h时,字高为6m;计算行车速度≥80km/h时,字高为9m。
7.温漆定额中未包括反光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8.标线中实线按设计长度计算;分界虚线按规格以线段长度乘以间隔长度表示,工程量按虚线总长度计算;横道线按实漆面积计算;停止线、黄格线、导流线、减让线参照横道线定额按实漆面积计算。减让线按横道线定额人工及机械耗量乘以1.05系数。
9.信号灯电源线安装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发生时另行计算。
10.交通信号灯安装不分国产和进口、车行和人行,定额中已综合取定。
11.安装信号灯所需的升降车台班已包括在信号灯架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12.电子警察系统调试,指整个组成部分的协同调试,单体调试已含在各子目中,不另计算。
13.环形检测线安装定额适用于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
14.交通岗位设施值警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值警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15.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座数量按实计算;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分隔离墩数量按实计算。
计算规则
一、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需分层铣刨。二、道路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面积大于0.3m2的各种占位面积。
三、道路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面积大于0.3m2的各种占位面积。道路基层的加宽,如设计未作规定时,各类基层(手摆片石基层除外),均按道路路面设计宽度每侧加宽15cm计算。
四、道路工程路床(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如设计未作规定时,按道路路面设计宽度每侧加宽30cm计算。
五、铺人行道方块的工程量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面积大于0.3m2的各种占位面积。
六、路缘石的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七、成品路缘石、路边石工程量以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度长度。
八、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多渣半成品的全程运输,应按下述规定计算运距:
1.场外运距按搅拌站(炒拌厂)至施工现场的最近入口,按最短实际行驶路线计算;
2.施工现场内的运距,按该工程里程的1/2计算;
3.“1+2”即为该工程半成品的全程运距,并套用相应定额。半成品的运输量,一律按定额工程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