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一般说明
1.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章适用于整幢或部分构件的拆除,但不包括水电卫生器具的拆除,后者已分别列入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章节内。
3.凡符合整栋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部分构件拆除定额子目。
4.整栋房屋拆除是拆除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建筑物,包括将拆除材料运至距被拆除建筑物30m以内指定地点的清理、集中、分类堆码和垃圾归堆。
5.部分构件拆除包括拆除材料运至距被拆除构件位置30m以内指定地点的清理、集中、分类堆码和垃圾归堆。
6.各类拆除项目均不包括对拆除材料的加工(如剔砖灰、起钉、断料等)。
7.在拆除时,如需要增加支撑、挂安全网或脚手架,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二、分项说明
1.整体拆除是按人工拆除考虑的,采用其他拆除方式时按实计算。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拆除包含断钢筋、剔凿、落料等工序。
3.钢筋混凝土阳台拆除包括现浇阳台板、挑梁、边梁拆除,不包括栏板、栏杆、扶手拆除。预制阳台板、梁的拆除分别执行预制楼板、预制梁拆除定额子目。
4.钢筋混凝土保护性剔打是指拆除同一构件的少量部分,对另一部分加以保护利用。其拆除部分按实计算。
5.整樘门窗拆除是指门、窗框及扇的全部拆除。
6.整体木楼梯拆除包括梁、搁栅、三角木、踏板、踢脚板、栏杆及扶手等项目的全部拆除。
7.栏杆拆除包括扶手拆除,单独拆扶手执行扶手拆除子目。
8.木板装饰层拆除适用于门窗套、窗台板、木搁板、木盖板、筒子板,其拆除包括面层及木龙骨的拆除。
9.不带龙骨的木地板拆除包括:地板及踢脚板的全部拆除;带龙骨的木地板拆除项目除包括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龙骨及垫木的拆除。
10.粘贴面层拆除包括面层和结合层的拆除。
11.墙面干挂、挂贴石材拆除包括基层、龙骨拆除。墙面干挂、挂贴面砖的拆除,执行墙面干挂、挂贴石材子目。
12.各种屋面瓦料拆除只是面层拆除,不包括基层拆除。
13.屋架拆除包括切割锚固件、支撑和屋架的各种附件的拆除。
14.架空隔热板拆除包括隔热板和砖垛的拆除。
15.水落管拆除包括管箍、铁件的拆除。
16.隔墙、隔断拆除包括面层、基层和龙骨的拆除。
17.天棚吊顶拆除包括吊杆、骨架、基层、面层的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