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统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基价表(99)章节说明垂直运输分部说明
| 垂直运输分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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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垂直运输及超高人工、机械降效1.垂直运输及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和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人工、机械降效及加压水泵的增加费。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2.建筑物的檐高,不包括突出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构筑物的高度,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顶面的高度。3.建筑物垂直运输和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不分结构(除单层工业厂房外)、用途分别套用不同檐高项目计算。构筑物的垂直运输以座计算。4.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
二.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1.轨道是按直线双轨(轨重43kg/m)编制的,以延长米计算。如铺设弧线型时,乘以系数1.15。2.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拆未包括钢轨与枕木间增加其它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和砼搅拌站的基础等。3.自升塔式起重机是按固定式基础、带配重确定的。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另行计算。
三.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费用1.自升式塔机安拆费是以塔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2.安拆费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不另计算。
四.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1.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是按运距25km考虑的。2.机械场外运输费用内综合考虑了机械施工完毕后回程的费用,不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