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统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基价表(99)章节说明机械台班分部说明
| 机械台班分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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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以下简称本台班费用)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57号文,关于印发《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通知,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二.本台班费用是编制建筑、安装、市政、维修、园林工程概(预)算基价表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三.本台班费用由以下七个部分组成:1.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原值及所支付贷款利息。2.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必须进行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理以外必须进行的各级保养(包括一、二、三级保养)及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费用;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随机使用工具、附具摊销和维护的费用;机械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润滑油脂、擦拭材料费用和机械停置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以及机械辅助设施(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工地运至另一个工地,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包括机械的装卸、运输、辅助材料及架线费等)。5.燃料动力费: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电力、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水和风力等。6.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机械按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四.本台班费用中未列入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的项目:一指不应考虑本项费用的机械,如:金属切削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二指不适于按台班摊销本项费用的机械。本台班费用中凡安拆及场外运输栏标有“*”号的机械,其安拆及场外运输执行基价表“进出场费”项目。
五.本台班费用中凡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栏标有“*”号的,其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可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六.本台班费用中人工工资单价是按21.82元/工日计算的;燃料动力单价按汽油2.20元/kg、柴油2.20元/kg、电0.5元/kwh、煤0.202元/kg、木柴0.21元/kg、水1.60元/m3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