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999)组成说明直接工程费范畴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 直接工程费范畴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
|---|
凡根据本定额计算定额直接费后,应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其他直接费及现场经费。
(一)其他直接费是指定额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需增加的设施(如防雨、防寒棚)、劳保用品、防滑、排除雨雪的人工及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冬雨季施工的蒸气养护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夜间施工所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3.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或多次搬运费:指由于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积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的费用。4.仪器仪表使用费:指通信、电子等设备安装工程所需安装、测试仪器仪表摊销及维修费用。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6.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包括质监部门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钢材、水泥进行复检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材料、新结构的试验费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7.特殊工种培训费8.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二)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1.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建设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和摊销费。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食堂、理发室、诊疗所、搅拌台、现场以内的临时道路,便桥、临时简易水塔、水池、围墙;施工现场范围内每幢建筑物(构筑物)沿外边起50米以内的水管、电线及其他动力管线(不包括锅炉、变压器等设备)。2.现场管理费:是指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⑴管理人员工资:指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⑵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防暑、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⑶差旅交通费:是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⑷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⑸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⑹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于财产、车辆保险及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⑺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⑻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⑼其他费用:是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开支,如文明施工等。
(三)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的计费基数及标准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用标准见表。
| 工程类别 | 计算基础 | 其他直接费(%) | 现场经费(%) | ||
|---|---|---|---|---|---|
| 临时设施费(%) | 现场管理费(%) | 合计(%) | |||
| 一类 | 定额直接费 | 5.60 | 2.50 | 4.45 | 6.95 |
| 二类 | 定额直接费 | 5.11 | 2.30 | 4.08 | 6.38 |
| 三类 | 定额直接费 | 4.22 | 2.15 | 3.68 | 5.83 |
| 四类 | 定额直接费 | 3.35 | 1.85 | 2.84 | 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