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999)组成说明间接费
| 间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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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应由企业统一集中管理的费用及支出。内容包括:
⑴管理人员工资:指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⑵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所发生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自有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⑶办公费:是指企业行政管理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⑷固定资产使用费:指企业行政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⑸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行政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用具的摊销及维修费用。⑹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费、洗理费、保健费及防暑降温费等。⑺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应计提的工会费用。⑻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应计提的费用。⑼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⑽职工养老保险及待业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退休养老金及待业保险费。⑾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⑿住房公积金:是指按有关规定由企业支付的住房储备金。⒀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⒁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开支。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排污费、咨询费等。
(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为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三)其他费用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以及按有权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
(四)间接费的计费基数及标准间接费按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三项之和为计费基数。费用标准见下表
| 工程类别 | 计算基础 | 间接费(%) | |||
|---|---|---|---|---|---|
| 企业管理费(%) | 财务费用(%)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 一类 | 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之和 | 11.20 | 1.15 | 0.1 | 12.45 |
| 二类 | 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之和 | 10.05 | 1.05 | 0.1 | 11.20 |
| 三类 | 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之和 | 8.50 | 0.88 | 0.1 | 9.48 |
| 四类 | 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之和 | 6.80 | 0.69 | 0.1 | 7.59 |